任命:
姚俠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、審判員;
余陶然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鄭衛東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金輝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、審判員;
陳虹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劉衍賓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宋浩之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立案第二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嚴明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鄭衛東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