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程紅提出辭去黃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的有關規定,黃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:接受程紅的辭職請求,報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