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0日,市人大常委會舉辦市人大代表學習貫徹代表法培訓班。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建春出席開班式并作動員講話。
洪建春指出,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《代表法》的決定,為規范和保障代表行使職權、履行義務、發揮作用提供了更完備的法律保障。加強對《代表法》的宣傳解讀、學習培訓和貫徹實施,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務,也是代表工作的主要內容。一是深刻領會和把握對代表履職的政治要求。要充分認識代表肩負的政治責任,旗幟鮮明講政治,持續深入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要胸懷“國之大者”,自覺把黨委政府工作全局與地方、行業、基層的發展建設聯系起來、結合起來建言獻策,提高審議發言的質量,提出建設性的議案建議。二是深刻領會和把握對代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要求。要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集中視察、專題調研、執法檢查等活動,圍繞立法、監督項目開展深入調研,提高做群眾工作的本領,把民情民意民智體現到相關議案建議和審議發言中,依法推動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。要主動融入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站建設、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、“關注民生提建議、五級代表在行動”等重點工作,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,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。三是深刻領會和把握代表履職的法定性。要忠于憲法,弘揚憲法精神,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,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,協助推動憲法和法律實施。出席會議和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,都要依法按程序辦事,嚴守會議、活動紀律,履行法定職責。
洪建春強調,培訓期間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嚴格遵守學習培訓、安全保密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,自覺接受監督,維護代表形象,以優良學風確保培訓取得實效。
培訓為期一天,通過視頻教學、專題報告等形式,詳細解讀了《代表法》修改的重要意義、主要內容和貫徹措施,通報了全市上半年經濟社會發展及“十五五”規劃謀劃情況,部分學員代表作了交流發言。
部分市八屆人大代表、各區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負責同志共170余人參加培訓。